法規英譯內容對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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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21496722號
主旨:「植物防疫檢疫法」法律條文英譯正確性徵集外界意見。
公告事項:
一、行政院於112年5月指示各部會成立「法規英譯審核小組」,針對現行已完成英文翻譯之法律條文英譯內容進行全面檢視,以確保英譯內容正確性。本部為辦理前開檢視作業,特建立對外徵集意見機制,以廣納外界建言。
二、對於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法律條文英譯內容如附件1有修正建議者,填寫附件2「英譯修正建議表」,於刊登期間內傳送意見至本案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三、徵集意見範圍,僅包含「法條英文翻譯錯誤,導致法條中文與英文意思不同,如何正確修正英文翻譯之建議」;若屬不影響英文表述內容之英文修辭問題、針對法條中文內容之修正建議、法條內容疑義之詢問或其他與法條英譯內容正確性無關之建議,非徵集意見範圍。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植物檢疫組黃先生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33436411
(四)傳真:02-23047455
署 長 邱 垂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