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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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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燻蒸檢疫處理設施管理及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114-10-08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41883404號

修正「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燻蒸檢疫處理設施管理及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燻蒸檢疫處理設施管理及作業要點」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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