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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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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年12月29日八四農牧字第4050517A號公告「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並自即日停止適用
115-01-1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51861162號

 

主旨:本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年12月29日八四農牧字第4050517A號公告「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並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告事項:按本部於114年12月12日依獸醫師法第24條之1規定令發布訂定「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 費標準」,旨揭公告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爰予停止適用。

 

部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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