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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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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有關近期網路及部分媒體謠傳「大賣場有發芽馬鈴薯是因為政府開放美國馬鈴薯」,農業部防檢署以下嚴正澄清:
115-06-24

1. 一般零售市場或賣場販售的馬鈴薯,是「鮮食用」馬鈴薯。先前政府只針對自美國進口的「加工用」馬鈴薯調整檢疫程序,且輸入時必須符合我國規定。至於國外進口的「鮮食用」馬鈴薯,完全沒有改變規定,政府更沒有開放任何美國發芽馬鈴薯進口,且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2. 此外「加工用」馬鈴薯輸入後直接進到加工廠加工成各式產品,不會有整顆流入消費市場。而在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季節之前,農業部防檢署已完成所有檢疫整備工作,並與業者座談確認所有作業細節皆可符合規定。


近日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已有2批、194噸申請輸入,經邊境檢查完全符合規定,並沒有發芽情形。


3. 馬鈴薯塊莖是具有生命力的生鮮農產品,進口後在國內市場流通期間,如儲存環境不適宜或久放,就會有發芽的可能,呼籲賣場業者應隨時檢視產品並實施自主管理,以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聯絡人:防檢署副署長陳宏伯  電話:022343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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