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非洲豬瘟的傳染途徑是什麼?會傳染給人嗎?
非洲豬瘟可透過多種途徑進行傳播,如廚餘、載運染病豬隻或廚餘等之車輛、壁蝨、豬隻的分泌物與排泄物、肉類製品與相關人員衣鞋夾帶等途徑。
得到非洲豬瘟的豬隻會出現哪些症狀?
發病的豬隻特徵為發高熱及皮膚呈現紫斑點,全身內臟的出血,尤以淋巴結,腎臟和腸粘膜最明顯。
目前有藥或是疫苗可以醫治嗎?
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無疫苗供施打預防。
新聞上說香腸、臘肉裡面都還能測出病毒,非洲豬瘟的病毒可以存活多久?還是它永遠都不會消失?
非洲豬瘟病毒存在於環境時間於冷藏豬肉 100 天、冷凍豬肉 1,000 天、豬舍 1 個月、糞便室溫 11 天。
現在哪些地方有非洲豬瘟疫情?

截至目前為止非洲有31個國家,歐洲地區24個國家,亞洲地區17個國家,美洲地區2個國家,大洋洲地區1個國家。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自107年8月3日遼寧省首次發生後,至112年2月14日已擴及32省/市/區,達210案例,疫情仍持續擴散。

現在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的疫情程度為?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自107年8月3日遼寧省首次發生後,至112年2月14日已擴及32省/市/區,達210案例,疫情仍持續擴散。鄰近金門、馬祖之廣東省、福建省及浙江省均已有疫情。

如果非洲豬瘟來到台灣,可能會造成哪些影響?
一旦非洲豬瘟入侵,初估可能造成我國2,000億元經濟損失。
目前政府防範非洲豬瘟入侵之措施?

農業部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於邊境加強檢疫措施如下:

  1. 由於家畜肉類產品為可傳播非洲豬瘟、口蹄疫之高風險產品,農業部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等邊境查緝機關合作,針對非洲豬瘟等疫病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如旅客行李、網購快遞貨品、國際郵包等,以 X 光機、檢疫犬及人員檢查的方式加強查察,並建立早期預警機制,查獲之肉品採樣送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截至 112年 7月 17日為止,已檢驗 5,894 件,檢測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案例共計 531 件,其餘均陰性。詳細統計資料詳見本專區 > 最新消息 > 統計資料 > 107年8月迄今因應非洲豬瘟邊境管制作為採樣統計表。

  2. 強化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檢疫措施如下:
  1. 防範旅客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加強宣導:請旅客勿攜帶肉類產品回國。
    1. 發送宣導單張 ( 繁中、簡中、中英越等 3 種語文 ) 計 83 萬張,洽請各航空公司及船公司於旅客報到櫃檯協助發送給出境旅客,計 36 萬張;請交通部航港局、中國大陸出入境檢疫檢驗協會,請其於大陸端兩岸人民交流頻繁之口岸發送予入臺旅客,計 12 萬張。請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大陸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向新住民進行宣導,提升新住民守法認知,計 8 萬張。交通部觀光局請旅行社及導遊等,向前往中國大陸之旅行團或遊客宣導;教育部轉請各學校向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宣導。農業部防檢署將持續透過前述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傳達各項防疫檢疫訊息。另配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 修正罰鍰為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更新宣導單張已循前述機關單位協助發送 27 萬張。
    2. 於飛機、輪船入境前透過廣播宣導,及於出入境大廳之電視牆、燈箱及跑馬燈進行相關宣導。
    3. 8 月 31 日起針對進入中國大陸旅客以簡訊傳遞「防範非洲豬瘟,不要前往畜牧場,也不要攜帶肉製品回臺」宣導,已發送 31 萬則簡訊,持續辦理。
    4. 製作中、英、泰、越、印、日及韓等7種語文宣導摺頁,宣導「入境前14天內如有前往動物傳染病疫區國家之畜牧場者,於入境我國後,應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7天後才能再進入畜牧場」。
    5. 發函來往兩岸從事畜牧產業之高風險人員、國內五所畜牧及獸醫大專院校,請相關人員強化返國後自我隔離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函送移民署該等高風險人士名單,俟該等人士自中國大陸入境時,移民署通知農業部防檢署轄區分署,由檢疫人員輔導該等人士至動植物檢疫櫃檯進行鞋底消毒事宜。
    6. 自9月起於18家電視台播出防範非洲豬瘟插播卡計1,565檔次、80秒宣導片12檔次,於15家廣播電台播出30秒宣導帶計432次。申請行政院公益託播:廣播部分10月計6,856檔次、12月1-6日計2,740檔次,電視部分(無線電視台5台)擬自12月10日起上檔一個月。
    7. 農業部防檢署運用網站及社群媒體(臉書、line@)發布非洲豬瘟宣導貼文81篇、宣導影片13部共計40萬次瀏覽;派員參加公共電視節目、漁業廣播電臺、教育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臺及主動發布新聞稿等,宣達相關防疫檢疫作為。
    8. 12月12日防檢署運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訊息發送系統」傳送「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之訊息,強化全民防疫意識,以保護國內養豬產業,並維護消費者食安。
  2. 加強入境旅客行李檢查:
    1. 自8月起在各機場、港口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並調整農業部防檢署之檢疫犬組執勤時段,針對來自中國大陸入境航班旅客之隨身行李及
    2. 加強小三通旅客經由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入境,或中國大陸直航來臺班機旅客入境之檢疫作業。
  3. 加重違規旅客之裁罰:
    1. 9/1-12/13裁罰新臺幣1萬5千元計344件(大陸207件、其他國家137件);經統計14日至17日裁罰案件共53件,其中裁罰5萬元18件(中國大陸17件、匈牙利1件),3萬元33件(中國大陸12件、越南14件、泰國、印尼、馬來西亞各2件、緬甸1件),1萬元2件(中國大陸、日本各1件)。
    2. 前揭違規旅客除我國籍旅客為多外,其中以來自中國大陸籍人士居多,其次依序為越南籍、菲律賓、泰國、韓國及緬甸等。
  4. 針對電子商務平臺販賣來自疫區肉品之管控作為如下:
    1. 發函並拜會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轉知該等電商業者持續配合「疫區及中國大陸豬肉及其產品在網站不得買賣」規定,並協調該公會及各大電商業者於12月5日共同成立非洲豬瘟防疫聯盟,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2. 要求淘寶臺灣分公司建置並公告禁止輸入我國之動植物清單,透過篩檢運送地址以阻斷下單方式之屏蔽措施,如違規情節重大將直接凍結該商家帳戶。並於該公司臉書粉絲專頁公告提醒用戶避免購買相關產品。另樂購蝦皮、奇摩拍賣、露天市集及PChome等電商平臺已自主承諾下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
    3. 委託臺灣動植物防疫檢疫暨檢驗發展協會持續強化搜尋電商購物平臺(含小型電商平臺),發現違規販售動植物或其產品案件,即逕行向電商平臺檢舉。自106年6月起至107年11月30日計434件,其中動物產品計177件。
  5. 國內防疫現階段所辦理主要工作羅列如下:
    1. 加強養豬農民、獸醫師及相關產業業者宣導教育工作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持續辦理非洲豬瘟防疫教育訓練,107年共72場次,計有4,854人次參加。另持續透過前揭新聞、社群媒體(臉書及LINE群組)、函文,以及地方防疫機關及產業團體,輔導所轄(屬)養豬業者加強提高業者警戒心及落實各項養豬場生物安全等措施。
    2. 每月定期召開「非洲豬瘟及重要豬病防疫措施及執行進度檢討會議」,邀集各縣市動物機關與產業團體,共同強化各項防檢疫措施。
    3. 強化源頭三道把關機制:
      1. 豬隻運至肉品市場及屠宰場前,均須由業者自主加強臨床症狀檢查,並開立健康聲明書。
      2. 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人員持續至畜牧場現場訪視。
      3. 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執行屠前及屠後檢查,把關畜產品安全。
    4. 強化國內廚餘養豬安全性,於107年11月起透過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依前開名冊逐戶發送宣導單及輔導落實蒸煮,12月起由各縣市環保機關協同農政單位針對所轄廚餘養豬場進行聯合稽查,未符規定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由地方環保單位裁罰。完成廚餘養豬戶盤點2,045場。
    5. 超前部署國內防疫處置措施之規劃,落實各項非洲豬瘟防範工作,農業部預定於107 年12月26日辦理「全國非洲豬瘟防疫演習」。
    6. 倘疫情發生時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啟動跨部會合作,擴大處理量能,以為即時因應所需。
對於非洲豬瘟的來襲,最擔憂的莫過於養豬業者,養豬業者在這時候可以做哪些防範?
國內畜牧業者應避免至疫區國家牧場或屠宰場參訪,倘有赴疫區國家參訪旅遊,返國後亦須淋浴、更換衣鞋及澈底消毒,隔1週後始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並持續落實門禁管制及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另利用廚餘餵飼之養豬場,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並持續攪拌,且維持中心溫度90℃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後始可供應餵飼豬隻。
一般民眾應該如何防範非洲豬瘟?
民眾出入境請勿攜帶任何肉類製品回臺灣,如果前往疫區或接觸疫區畜禽動物,回臺後務必清潔沐浴更衣,1週後,始可再進入養豬場與飼養場。
剛剛有說廚餘也是傳染途徑之一,那現在廚餘應該怎麼處理?
廚餘應經高溫蒸煮達中心溫度90℃以上至少1小時,才用於餵飼豬隻,落實廚餘加熱處理可更進一步降低非洲豬瘟入侵的風險。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的疫情已經延燒好幾個月了,未來大家可以在哪些地方知道關於非洲豬瘟最新、最正確的消息呢?

疫情相關介紹與相關消息可以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方網站有非洲豬瘟專區進行查閱。https://www.aphia.gov.tw/非洲豬瘟專區

現在網路購物那麼發達,萬一買到來路不明的豬肉該怎麼辦?

基於防疫從嚴考量,請民眾如持有來源不明之肉品需協助處置,應於上班時間送至防檢署各分署及檢疫站,該署同仁會收集包裝妥當後統一銷燬處理,以免不慎進入廚餘鏈,增加疫病傳播風險。連絡方式請參見防疫夥伴 > 本署轄區機關資料。

除了非洲豬瘟的疫情防範相當重要外,還有哪些動物產品也是不能攜帶入境,需要民眾特別注意的呢?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2項規定,旅客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並申請檢疫,提醒大家以下動物產品禁止攜帶入境:

  1. 肉類 ( 包含:生鮮、熟、冷凍、冷藏、乾燥…等 ) 、未煮熟蛋 ( 製 ) 品。
  2. 加工肉製品(含真空包裝者):肉鬆蛋捲、熱狗、香腸、火腿、月餅(含肉)、肉粿、臘肉、肉乾、肉粽、肉燕皮、鴨胗 ( 鴨胃 ) 、雞翅、鳳爪 ... 等。
  3. 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如果逕自帶豬肉或豬肉製品回來,會受到哪些罰則?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第四十五條之一:「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檢疫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提醒出入相關地區旅客勿攜帶家畜肉類製品,避免受罰,共同保護臺灣養豬產業。
旅客違規及電商網購或貨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之罰則說明?
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的罰鍰20萬元,第2次以上違規直接裁罰100萬元。
為何要用簡訊方式通知?
現已是人手一機的時代運用科技產品快速傳遞消息的特性,使用簡訊發送災防訊息,能夠提高全民防疫意識,達到全面防堵非洲豬瘟之效益。
民眾該如何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與配合政府政策?
民眾或是旅客常因好奇,或是自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攜帶家畜肉類產品、伴手禮入境與親朋好友分享。再次呼籲為防範疫病入侵,請出入境旅客勿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含肉製品之伴手禮入境,以免受罰,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
如何檢舉違規販售中國大陸肉品?

請將情資(姓名、電話、地址及舉證資料)傳至本署署長信箱或撥打本署0800-039-131或0800-761-590通報

除了燕皮、鳳凰卷外,有哪些食品其實含有豬肉成分,從名稱卻不易辨認?
本署常見旅客誤攜帶入境遭查獲不得輸入之應檢疫含豬肉產品為:肉粽、水餃、披薩、月餅、杏仁餅、雞仔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另常見不得輸入之應檢疫含家禽肉產品為:鴨腎、雞翅、鳳爪、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等,以上均為應申請檢疫的動物產品。
< 1 2 3 4 >
共62筆資料,第3 / 4頁,每頁顯示20筆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