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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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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疑似罹病動物咬傷之標準處理程序

(一)傷者緊急處理:

1. 如被動物抓咬傷,應立即以肥皂及大量清水,徹底清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並迅速就醫,以維護自身安全。

2. 再由醫護人員進行傷口的消毒,並由臨床醫師評估接種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的必要性,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疑似狂犬病或麗莎病毒暴露後免疫球蛋白及疫苗接種對象」辦理,如有任何疑問,請撥1922專線或至CDC網站查詢

3. 盡量保持冷靜,不要試圖捕捉動物,記住動物特徵(可利用隨身手機拍照)及出沒地點,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追蹤捕捉該動物(或直撥1999專線通報)。

(二)抓咬傷人犬貓飼主責任及須處置方式:

1. 飼主應立即限制犬(貓)隻不再繼續攻擊他人,並先隔離該動物;但如果該動物異常發狂,飼主也不要試圖捕捉,應通報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捕捉。

2. 飼主應協助傷者清洗及消毒傷口並儘速就醫,並提供咬傷人動物狂犬病免疫情形,供傷者就醫時醫師處置之參考。

3. 飼主應儘速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動物防疫機關通報,並提供個人身分及聯絡資料、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情形,配合動物防疫機關調查及評估動物隔離觀察處置措施,以確保人畜安全。

4. 飼主應將抓咬傷人動物送往動物防疫機關隔離觀察至少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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