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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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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疫情通報

(一) 看到死亡的野生動物該怎麼辦

  發現疑似病例時請勿擅自處理或碰觸,請立即通報當地動物防疫機關(直撥1999,狂犬病專區-通報專線或電 0800-761 590)。

(二) 看到疑似出現神經症狀的動物,該如何處裡 ?

  動物如有行為異常,突然狂躁有咬人動作呈現,應儘速通知當地動物防疫機關(獸醫研究所、動物防疫所等)處理,並且勿靠近動物及密切注意動物行蹤,以利動物防疫人員處理(直撥1999,狂犬病專區-通報專線或電 0800-761 590)。

(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山區護管人員應如何確保個人安全,並協助疫情監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供)

1. 林野巡護時,避免與野生動物接觸以確保自身安全。

2. 於林野巡護時如發現食肉目野生動物之活體或屍體,應觀察其動物狀況,記錄並傳真通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傳真:02-23217661)。

3. 食肉目野生動物死亡個體,請戴口罩及雙層手套協助將該動物屍體以雙層密封袋密封,就近送至當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或儘速以冷藏方式,併同「食肉目野生動物狂犬病監測資料表」親送或郵寄至農業部獸醫研究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電話: 02-26212111),並傳真前述監測資料表至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知悉。(防檢署傳真:02-23047055)

4. 媒體刊登或民眾通報特定地區發生野生動物大量死亡或疑似狂犬病案例,附近林管處工作站即派員進行現場訪視及調查。若發現動物傷亡,依前開方式辦理通報。訪查結果另依「食肉目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訪查表」傳真通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傳真:02-2321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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