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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桃園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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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自96年7月1日起禁止旅客攜帶非屬歐盟地區產製之肉類食品入境
2011-05-15

瑞士聯邦經濟部獸醫局於2007年6月底根據聯邦政府同年4月中旬所作之決議正式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基於防範動植物疫病傳入瑞士之考量,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包括來自美洲、非洲、亞洲及大洋洲等非歐盟地區之旅客攜帶動物肉製食品入境。此類食品亦包括海產及若干農產品如乳酪、蜂蜜等在內。另歐洲巴爾幹半島國家之前述此類食品亦屬禁止之列。
前述之食品,無論係鮮肉抑或罐裝、塑膠袋裝,一律不准攜帶入境 。瑞士機場海關將於旅客入境時施行抽驗,一經查緝,除予以沒收外,並將罰以最高數百瑞郎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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