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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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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疫犬計畫(113.4.29更新)

有鑒於旅客入境時可能有攜帶外國農畜產品的需求,卻不諳我國相關檢疫規定,未於入境時向本署申請檢疫,如果這些產品附著危險性疫病害蟲並且被帶到國內,則將對我國農畜產業造成極大的威脅,因此本署前身防檢局在 90 年開始規劃利用檢疫犬之靈敏嗅覺,協助檢疫人員偵測行李中之動植物產品,以強化動植物檢疫功能與效率,降低疫病害蟲入侵之風險。

檢疫犬計畫執行之初,本署委託美國農部動植檢疫局之檢疫犬訓練中心代練 3 隻檢疫犬及領犬員,並於 91 年 10 月返國後加入檢疫工作的行列;為擴大檢疫犬組,並建立我國自行訓練制度,復於 92 年委託屏東科技大學建設動植物檢疫偵測犬訓練中心,辦理檢疫犬及領犬員組訓練教案設計與編輯,及規劃訓練檢疫偵測犬組。該校於 93 年 2 月完成 1 組赴美國夏威夷受訓的檢疫偵測犬組,並持續邀請紐西蘭籍訓練師來臺進行檢疫犬組及訓練師訓練;偵測犬訓練中心亦於 94 年 8 月落成,使犬隻在良好的環境中訓練、實習,縮短執勤前對於氣候及環境的適應期,並已培訓出本土訓練師自主訓練犬組及進行執勤輔導,讓檢疫犬組執勤成效提升。

近年為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增加檢疫犬配置,目前全臺共有 56 組檢疫犬組,配置松山機場、桃園國際機場、臺中機場、高雄機場與金門水頭碼頭,另機動到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國際郵件處理中心,以及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執行輸入郵包及快遞貨物偵測。檢疫犬依照「 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規定,執勤之工作時間每星期不得超過 40 小時,每次不得連續執勤超過 4 小時,並於檢疫犬組執行偵測勤務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每次執勤時間不超過 40 分鐘,結束後並應給予犬隻至少 10 分鐘之休息時間,每日執勤時間累計不得超過 4 小時 ,並配合航班時刻機動性支援執勤或加強訓練工作。另針對我國實際需求,增加檢疫犬所能偵測之產品種類及提升正確性,訓練工作仍不斷進行,規劃每週至少安排 1 日之例行訓練。檢疫犬偵測標的物計可達 10 餘種動物產品及 80 餘種植物產品,平均偵測正確率經測驗確認可達 8 成以上。自 91 年 10 月迄今,檢疫犬組已查獲超過 72萬件、833公噸以上農畜產品 ,包括多種水果、蔬菜、活植株、種子、活鳥、蛋類、生鮮肉類及肉類加工製品等,均依檢疫規定銷燬或辦理退運, 並多次自旅客違規攜入之鮮果實中攔截到檬果種子象鼻蟲 ( Sternochetus mangiferae) 、番石榴果實蠅 ( Bactrocera correcta) 、桃果實蠅 ( Bactrocera zonata) 、檬果象鼻蟲 ( Sternochetus frigidus) 、木瓜果實蠅 ( Bactrocera papayae) 、桃蛀果蛾 ( Carposina sasakii) 等重要檢疫害蟲,及查獲自高病原性禽流感疫區之走私活鳥,有效防杜動植物疫病害蟲入侵。

檢疫犬組亦配合本署各樣動植物防檢疫宣導活動及接受媒體採訪,許多團體參訪本署各分署時,亦安排檢疫犬組進行偵測示範表演與解說,並到多所學校對師生進行檢疫宣導,廣獲好評,將檢疫規定及全民防檢疫觀念傳達給大眾,實為本署最佳代言人。

在此籲請民眾,欲輸入動植物產品前應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切勿擅自輸入或郵寄回國,以免違反規定而遭受銷燬,甚至受罰鍰處分。並請民眾勇於檢舉走私動植物及其產品,檢舉專線為 0800-039131 ,與政府共同配合維謢我國農業環境與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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