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
2026-01-02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62179號

訂定「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