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全國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計畫」高屏區域化學共同防治期程
訂定高屏區域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如下:
一、荔枝:114年1月20日至2月21日。
二、龍眼:114年1月20日至3月14日。
請高屏區域內種植荔枝與龍眼農友於前開時程啟動區域化學共同防治,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期停止施藥,以達防治成效並避免誤傷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