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荔枝:113年2月5日至3月15日。
(二)龍眼:113年2月19日至3月15日。
嘉南地區種植荔枝與龍眼農友於前開時程啟動區域化學共同防治,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期停止施藥,以達防治成效並避免誤傷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