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高雄分署

展開選單
刑法上的公務員新定義
2011-05-16

 

【刑法上的公務員,將有新定義】

曾永盛家中這天來了一位來自南部的親戚,是他母親的小表弟,論起輩份來曾永盛該稱呼他一聲「表叔」,這位風度翩翩的小表叔,剛自南部一家很有名氣的大學醫學院畢業,已經考取一家公立醫院和一家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職位,未來的兩三年中,要接受醫院的嚴格住院醫師訓練,才能成為一位獨當一面,濟世救人的醫師。今天他因為有事到台北來,抽出時間來看看這位多年不見的表姊,順便要請見多識廣,分析力特強的表姊替他解惑一番。
   這位研讀多年才能完成醫學教育的準醫師,也許是太會考試了,別人是一試再試才能「吊車尾」,而他卻輕易地就名登雙榜。太順利也為他招惹來煩惱,目前就因為要選擇去那一家醫院擔 任住院 醫師而舉棋不定,因為在畢業以前,曾經與同學討論過未來就業方向,究竟是公立醫院好或是私立醫院好?當時就有同學提到過,在公立醫院服務的人員都是公務人員,要受到許許多多箝制公務人員的法令規章的朿縛。這對一些中規中矩的人來說,固然是無所謂,乖乖地做個稱職的上班族,假以時日,也可以在公務員的領域中撐起一片天。但是對那些個性外向,舉止浮動,交遊廣闊的人,似乎不大適宜,處事大而化之在公務機關更容易惹出是非,而且公務員應負的刑事責任,一般都要比普通人民為重。他自己的個性,偏偏又處於在兩者之間,所以心中七上八下,難以做出決定。現在二選一的決定時機迫在燃眉,因此來到表姊家請益,一進門就滔滔不絕把要說的話全盤說出,然後仰起頭來要恭聽表姊給他解惑。
   曾永盛的母親看到小表弟很有誠意來取經似的,就面帶微笑說:「你想到公立醫院任職,當然會成為公務員,公務員的生活必定要嚴肅一點,不能涉足的地方就不要去,否則被「狗仔隊」偷拍到的照片見了報,會令人哭笑不得。總而言之,一個好的公務員除了做好份內的工作以外,個人私生活要特別注意。至於公務員的刑事責任方面,我不是法律專家,沒有辦法給您明確的答復,不過前幾天我看到新聞報導,刑法最近已經修正,未來的公立醫院的醫師,因為與執行公權力無關,將要排除刑法上公務員適用的範圍,詳細情形自己上網找找看。」曾永盛的小表叔聽他的表姊這番話,連忙道謝說他已經充分了解後離去。母親這番話,也讓喜歡法律的曾永盛,很想知道未來的刑法對公務員的定義作那些變更?

  曾永盛的母親說的話一點都有錯,施行至今已經七十年的我國刑法,在總則方面作了澈底的修正,已經在今年的 一月七日 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的法條將在明年的七年一日施行,其中有關公務員在刑法上的定義,也作了大幅度的修正。我們都知道公務員是國家機關的職員,國家為了治理國家大小事務,必須普設機關,廣徵各類人才,作出各種不同的政務決策與事務的執行達成替全國人民服務的目的。由於公務員的類別眾多,晉用與管理的法令不一,而公務員的品德操守以及處理公務,都與人民密不可分,在以民為尊的民意高漲時代,處理公務稍有不慎或失之偏頗,均有可能為人民一狀告進法院,因此公務員在刑法上角色不一,有時為犯罪的主體,有時為犯罪的客體。所以公務員在刑法上應該有一個明確的定義,現行的刑法關韝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