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輸入食米回國時,請主動前往檢疫櫃檯申請檢疫。
二、輸入超過6公斤植物產品(含食米),將收取相關檢疫費用。
備註:
攜帶超過6公斤糯米、全碾/半碾白米或超過1公斤其他食米回國,請先洽行政院農業部農糧署申請進口同意文件後再行攜帶;回國時憑農糧署核准之進口同意文件,主動前往檢疫櫃檯申報檢疫。
另依規定旅客攜帶糯米、全碾/半碾白米或其他食米入境限量1公斤,超過者仍應檢附相關簽審機關(如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財政部關務署)同意文件後再行攜帶 。
關務署臺北關-旅客攜帶白米(食米)入境,超過1公斤需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
農業部農糧署-攜帶及郵遞食米進口同意文件申請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貨品輸出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