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桃園分署

展開選單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114年2月7日生效。
公告修正「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6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
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
修正發布「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作業要點」第3點附件1,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植物或植物產品復運輸入檢 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112.11.24)
應實施隔離檢疫植物之種類及輸入申請 (112.08.01)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109.4.20)
輸入時應檢附植物檢疫證明書之種子類中藥材名單
輸入木材檢疫條件
旅客隨身攜帶食米回國應注意事項
栽培介質及附帶栽培介質之植物輸入檢疫應辦理事項(105.8.17)
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107.06.20)
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及7條規定(107.10.15)
公告訂定「輸入植物檢疫物檢疫處理消毒方法」(110.5.20)
1 2 >
共24筆資料,第1 / 2頁,每頁顯示20筆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分署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