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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桃園分署

::: 其他相關規定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114年2月7日生效。 公告修正「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6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 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 修正發布「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作業要點」第3點附件1,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植物或植物產品復運輸入檢 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112.11.24) 應實施隔離檢疫植物之種類及輸入申請 (112.08.01)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109.4.20) 輸入時應檢附植物檢疫證明書之種子類中藥材名單 輸入木材檢疫條件 旅客隨身攜帶食米回國應注意事項 栽培介質及附帶栽培介質之植物輸入檢疫應辦理事項(105.8.17) 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107.06.20) 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及7條規定(107.10.15) 公告訂定「輸入植物檢疫物檢疫處理消毒方法」(110.5.20) 首次輸入植物種子(苗)申請問卷(109.4.22) 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107.12.28) 輸入植物檢疫物免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目(110.7.28) 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相關程序(1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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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114年2月7日生效。 公告修正「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6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 公告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 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 修正發布「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作業要點」第3點附件1,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發布「植物或植物產品復運輸入檢 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112.11.24) 應實施隔離檢疫植物之種類及輸入申請 (112.08.01)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109.4.20) 輸入時應檢附植物檢疫證明書之種子類中藥材名單 輸入木材檢疫條件 旅客隨身攜帶食米回國應注意事項 栽培介質及附帶栽培介質之植物輸入檢疫應辦理事項(105.8.17) 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107.06.20) 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及7條規定(107.10.15) 公告訂定「輸入植物檢疫物檢疫處理消毒方法」(110.5.20) 首次輸入植物種子(苗)申請問卷(109.4.22) 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107.12.28) 輸入植物檢疫物免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目(110.7.28) 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相關程序(112.08.01)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2025-04-11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81843號

主旨: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
公告事項: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第二點附表。 

部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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