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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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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設屠宰場登記用之基地地籍圖、建築物、設施及設備配置圖格式

申設屠宰場登記用之基地地籍圖、建築物、設施及設備配置圖格式

一、配置圖與配置說明:

配置圖與配置說明,需詳細列明屠宰場內之建築設計、修改情況、設備等,各圖不可使用影本,且每一頁上都應有負責人之姓名、屠宰場名稱及地址,紙張大小不得超出 A1 的大小。配置圖應包括地板、牆與天花板之完成圖,並應標明各隔間之用途。

各圖均應印附說明資料,說明水源、污水處理方式、嚙齒類動物和有害動物防治方法、排水路線的上蓋與開口、熱水系統、工作室內蒸氣排放方式、蒼蠅杜絕方法。上述說明應以直式橫書方式繕打註記於 A4 大小紙張上,並得附於營運計畫書中。圖中的線與文字都要清晰易讀,配置圖之比例尺及內容應照下列之規定。

二、比例尺及內容:

1. 基地地籍圖

繪製屠宰場周圍半徑一百公尺內之地圖,如無交叉道路,應擴大至有交叉道路之處為宜,標明重要道路、河川及建築物之名稱及其相關位置,並指定南北方向,其比例尺依地籍圖謄本為主。

2. 建築物配置圖

建築物配置圖中需包括申請評核的整片建地,包括建地上所有建築物的位置、場邊道路與小巷以及所有的水流、收集池、水源、水流經路線、下水溝路線(包括油脂收集)和儲存槽。如果建物間有連接物,其用途亦應標示。建築物配置圖中亦需標示南北方向,比例尺不得低於 1/400 。

3. 設施及設備配置圖

設施中的每一層樓均應以設施及設備配置圖顯示,設施及設備配置圖中應正確的標示出各項操作設施及設備。大多數的樓層應以 1/100 之比例尺繪製,但如屠宰作業區、分切作業區等配置較複雜者可以 1/50 之比例尺繪製,以便較清楚的呈現各部分細節,若樓層圖太大時,可分成 2 頁以上,惟各頁均應有標示圖以便顯示該頁與其餘各頁之相關位置。

設施及設備配置圖中需標示牆的位置、隔間、柱子、出入口及門向、窗口、地板排水口、排水溝、屠體搬運軌道系統、設備(包括平台工作台等)、熱水與冷水管路、洗手設施、工作人員位置、產品之動線、儲放槽、收藏室、廁所、掛物架、輸送帶、通風扇、坡道及樓梯。

家禽屠宰場之設施及設備配置圖中應標示出輸送線中活禽掛吊點、屠後禽體轉掛處、屠體移往去內臟線之位置和可食與不可食產品之路線。除上述之外,設施及設備配置圖中應標出每一隔間之名稱與用途,每一休息室與廁所的使用員工數、室溫、軌道高度、工作檯高度和檢查檯高度。其他在圖中不屬於屠宰業務上的隔間或區域亦應清楚標示,地板的排水斜度應以坡度線或箭頭指示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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