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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高雄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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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出國)旅客攜帶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
2011-05-16

一、流程圖:

二、作業說明:
旅客申報隨身植物及其產品,符合輸入國家規定且未發現罹染疫病蟲害者,予以核發檢疫卡,反之,則不予核發。
 
三、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 旅客申報檢疫時,需攜帶檢疫物、護照、機(船)票等文件,向本分署轄區港站出境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檢疫。
(二) 符合限額規定之檢疫物檢疫,免收檢疫費、臨場檢疫之臨場費及檢疫標識工本費;輸出植物檢疫申報案應收取鍵輸費及延長作業費。 (「旅客檢疫費用表」如檔案)。
(三) 若輸出屬於管制輸出之植物及其產品者,其輸出人應持有主管機關核准輸出證明文件,始得申報檢疫。
(四) 禁止攜帶植物產品至日本應注意事項(依日本之植物檢疫規定):
     1.水果:除鳳梨、青香蕉、去芽甘蔗、椰子外,其餘皆禁止攜入日本。
     2.苦瓜、菜瓜(瓜類)、四季豆、豇豆(菜豆)、茄子、辣椒等禁止攜入日本。
     3.旋花科植物 (地瓜葉、空心菜)、地瓜、樹薯生塊根等之地下部禁止攜入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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