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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高雄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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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出國)旅客攜帶動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
2011-05-16

 

一、流程圖:

出境(出國)旅客攜帶動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圖 - 970212

二、作業說明:

(一) 旅客攜帶動物產品出境,應檢附相關文件,向出境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檢疫。

(二) 動物產品需符合輸入國之檢疫法令及我國檢疫相關法令規定,合格者核發檢疫卡,反之,則不核發。

(三) 符合限額規定之檢疫物檢疫,免收檢疫費、臨場檢疫之臨場費、延長作業費及檢疫標識工本費,其他作業費及工本費依有關規定收費。

 三、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 申報檢疫前,請檢附機票、護照及檢疫物。

(二) 若該批動物產品數量超過旅客個人攜帶之重量限制或須加註檢疫條件者,則檢疫卡即不適用。旅客需至分署或各檢疫站辦理輸出動物檢疫,檢疫合格者核發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

(三) 旅客攜帶屬保育類動物產品出境,則須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之文件,始予配合辦理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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