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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高雄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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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檢查常見問答集
2011-05-15

一、申請屠宰場畜禽種類時須準備那些文件?

答:請準備文件( 1式10份)如下:

  1.  申請書及營運計畫書。
  2.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基地位置圖、建築物及設備配置圖。
  4.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5. 環境汙染防治措施計畫。
  • 注意事項:
  1. 單獨設置冷藏冷凍肉類分切工廠者,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工廠登記證,無須申請屠宰場登記證書。
  2. 申請屠宰畜禽種類如由家畜(家禽)增列或更改為家禽(家畜)時,須依畜牧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重新申請設立。
 
二、申請變更屠宰場畜禽種類時須準備那些文件?
答:請準備文件( 1式5份)如下:
  1.  申請書。
  2. 營運計畫書。
  3. 基地位置圖、建築物及設備配置圖。
  4. 屠宰場登記證書。
  5. 郵政匯票兩千元。
  • 注意事項:
  1. 請於事實發生前提出。
  2. 申請變更屠宰畜禽種類如由家畜(家禽)增列或更改為家禽(家畜)時,須依畜牧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重新申請設立。
 
 
三、請問若發現有違法屠宰情事時,應向誰檢舉?
答:各縣市政府均有成立違法屠宰查緝小組,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本分署轄區違法屠宰查緝主辦單位與檢舉電話如下:
檢舉違法屠宰電話:0800-039131
 
 
四、請問消費者在市場發現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之肉類產品或可疑進口肉品,應向何處申訴?
答:請逕向各縣市政府檢舉,本分署轄區縣市主辦單位檢舉電話如下: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檢驗科:06-260414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凱旋辦公室07-7134000
澄清辦公室07-7334872
中正辦公室07-2514171
屏東縣政府食品衛生科:08-7362596
臺東縣政府食品衛生科:0800-625748
金門縣政府藥物食品衛生課:082-33069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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