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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高雄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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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動物檢疫常見問答集

一、一般輸出動物或動物產品要如何辦理檢疫?
二、
輸出犬貓應如何辦理動物檢疫?
三、攜帶犬貓前往中國,可以再帶回(復運)臺灣嗎?
四、如何辦理禽、鳥類出口檢疫?
五、輸出活水生動物應如何辦理檢疫?
六、
輸出水產品至中國應如何辦理檢疫?
七、輸出加工肉品及蛋品應如何辦理檢疫?
八、輸出檢疫證涉及食品衛生事項,該如何開立加工衛生證明文件﹖
九、哪些動物產品符合輸出動物檢疫簡化作業程序?

 

一、一般輸出動物或動物產品要如何辦理檢疫?
答:

  1. 動物檢疫之定義
  2. 動物及其產品輸出係依據輸入國之檢疫規定為原則,申請人應先向輸入國官方查詢檢疫條件,以利動物檢疫人員據以辦理。其他機關另有規定者,應另洽所屬機關申辦。若輸出品項類屬保育類動物品目,輸出人請逕洽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華盛頓公約(CITES)出口許可證。
  3. 申請人應檢附貨品包裝明細、價格證明文件等基本資料,向防檢署各轄區分署或檢疫站申請輸出檢疫,若輸入國另有要求,則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俾利據以加註說明。
  4. 動物檢疫人員於預約檢疫日期完成臨場檢疫後,須待申請人檢附資料齊備後,方可核發動物檢疫證明書。
  5. 輸出低風險動物產品,其檢疫方式參照「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二、輸出犬貓應如何辦理動物檢疫?
答:

  1. 請參照「犬貓輸出入及隔離檢疫專區」說明

    ※動物自臺灣輸出後再輸入,將視同自國外輸入,應依規定申辦輸入檢疫,此節請詳加考慮。
    ※辦理輸出動物檢疫時,請先電洽各分署或檢疫站,以免向隅。
    ※英國於110年正式脫離歐盟,經洽英國主管機關,確認其針對我國犬貓輸出至該國之規定並無更動,詳細資訊請參閱英國相關網站
    ※依據「申請動植物檢疫及發證作業要點」 辦理,申報檢疫如委託代理人時,應檢具委託書。

三、攜帶犬貓前往中國,可以再帶回(復運)臺灣嗎?

答:

請參照「臺灣犬貓輸往中國後申請回臺之檢疫作業說明」。


四、如何辦理禽、鳥類出口檢疫?
答:

請參照「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規定。


五、輸出活水生動物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

  1. 申請人應先洽詢輸入國/地區相關檢疫規定水生動物輸出檢疫條件係依輸入國/地區之規定,可與輸入國在臺協會/大使館詢問,或逕至輸入國官方網站查詢其輸入檢疫規定,經取得輸入國輸入許可證或相關檢疫規定後向防檢署各轄區分署申辦輸出動物檢疫。
  2. 相關申辦輸出檢疫作業訊息,請詳閱WOAH、歐盟水生動物表列疾病與感受性魚種表,並參照「輸出水生動物檢疫標準流程」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9561https://www.aphia.gov.tw/office/tcaphia/ws.php?id=537辦理。


六、輸出水產品至中國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輸中國之冰鮮、冷凍、冷藏水產品及其加工製品,應依據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規定,擬申報輸出之加工廠及漁船應符中方註冊登錄並公布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方網站名冊,申請人申辦時應提出下列文件,供防檢署各轄區分署或檢疫站據以加註,始得申請核發動物檢疫證明書。

(一)漁貨來源證明(生產模式之加註事項):

  1. 國內原料:須檢附漁業署核發之漁貨來源證明。
  2. 國外原料:須檢附原料輸出國相關官方證明文件,或國外供貨漁船公司、加工廠等之聲明文件及漁貨於我國通關相關文件,以利漁貨來源之勾稽。

(二)衛生證明

  1. 遠洋、沿近海及養殖漁產品(冰鮮、冷凍、冷藏水產品):須檢附漁業署出具登載符合陸方要求之衛生證明事項文件。
  2. 水產加工品:須檢附食藥署或標檢局核發之「加工衛生證明」或「特約檢驗證明」。

七、輸出加工肉品及蛋品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

(一)輸入國要求檢附衛生證明文件時:

  1. 由衛生機關開立。
  2. 防檢署所屬分署或檢疫站就其中需要證明之疫情事項提供證明文件供衛生機關據以加註。

(二)輸入國要求檢附動物健康證明書或獸醫證明書,或要求由官方獸醫師所簽署之文件時:

  1. 由防檢署所屬分署或檢疫站開立。
  2. 輸入國要求加註事項涉及食品衛生等事項時,由衛生機關查核並開立相關證明文件,供防檢署加註。

(三)標檢局系統驗證之外銷食品加工廠可檢附該局開立之特約檢驗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署申請核發輸出檢疫證明書。加註事項涉及食品衛生等事項時,由衛生機關開立「加工衛生證明」,供防檢署加註。

(四)有關輸銷日本或輸銷新加坡等國,請參閱防檢署總署網站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2699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2700


八、輸出檢疫證涉及食品衛生事項,該如何開立加工衛生證明文件﹖
答:

如輸入國要求動物輸出檢疫證明書加註事項,涉屬食品加工廠食品所含成分、原料來源、製程、工廠管理及環境衛生等事項時,應先於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建置「外銷食品衛生證明線上申辦系統」申辦,或親至當地衛生機關申辦相關文件後,續洽防檢署各分署或檢疫站申請輸出檢疫。


九、哪些動物產品符合輸出動物檢疫簡化作業程序?
答:

請參閱總署網站,有關「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簡化作業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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