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輸出動物或動物產品要如何辦理檢疫?
二、輸出犬貓應如何辦理動物檢疫?
三、攜帶犬貓前往中國,可以再帶回(復運)臺灣嗎?
四、如何辦理禽、鳥類出口檢疫?
五、輸出活水生動物應如何辦理檢疫?
六、輸出水產品至中國應如何辦理檢疫?
七、輸出加工肉品及蛋品應如何辦理檢疫?
八、輸出檢疫證涉及食品衛生事項,該如何開立加工衛生證明文件﹖
九、哪些動物產品符合輸出動物檢疫簡化作業程序?
一、一般輸出動物或動物產品要如何辦理檢疫?
答:
二、輸出犬貓應如何辦理動物檢疫?
答:
三、攜帶犬貓前往中國,可以再帶回(復運)臺灣嗎?
答:
請參照「臺灣犬貓輸往中國後申請回臺之檢疫作業說明」。
四、如何辦理禽、鳥類出口檢疫?
答:
請參照「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規定。
五、輸出活水生動物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
六、輸出水產品至中國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輸中國之冰鮮、冷凍、冷藏水產品及其加工製品,應依據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規定,擬申報輸出之加工廠及漁船應符中方註冊登錄並公布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方網站名冊,申請人申辦時應提出下列文件,供防檢署各轄區分署或檢疫站據以加註,始得申請核發動物檢疫證明書。
(一)漁貨來源證明(生產模式之加註事項):
(二)衛生證明
七、輸出加工肉品及蛋品應如何辦理檢疫?
答:
(一)輸入國要求檢附衛生證明文件時:
(二)輸入國要求檢附動物健康證明書或獸醫證明書,或要求由官方獸醫師所簽署之文件時:
(三)標檢局系統驗證之外銷食品加工廠可檢附該局開立之特約檢驗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署申請核發輸出檢疫證明書。加註事項涉及食品衛生等事項時,由衛生機關開立「加工衛生證明」,供防檢署加註。
(四)有關輸銷日本或輸銷新加坡等國,請參閱防檢署總署網站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2699 及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2700 。
八、輸出檢疫證涉及食品衛生事項,該如何開立加工衛生證明文件﹖
答:
如輸入國要求動物輸出檢疫證明書加註事項,涉屬食品加工廠食品所含成分、原料來源、製程、工廠管理及環境衛生等事項時,應先於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建置「外銷食品衛生證明線上申辦系統」申辦,或親至當地衛生機關申辦相關文件後,續洽防檢署各分署或檢疫站申請輸出檢疫。
九、哪些動物產品符合輸出動物檢疫簡化作業程序?
答:
請參閱總署網站,有關「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簡化作業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