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我國桃金孃科(Myrtaceae)植物種子輸銷紐西蘭之檢疫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08年1月24日防檢四字第1081492974號辦理。
二、旨述種子輸銷紐西蘭時,應檢附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並於輸出前以亞托敏(Azoxystrobin)、三泰隆(Triadimenol)、鋅錳乃浦(Mancozeb)、賽福寧(Triforine)或得克利(Tebuconazole)之一種藥劑進行處理。相關內容已置於防檢局對外貿易植物檢疫資料庫查詢系統(https://export.baphiq.gov.tw/coa/hotnews _idx.php)。
三、如有植物種子輸紐需求,請洽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站)辦理產地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