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09年10月5日防檢四字第1091494469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109年7月29日G/SPS/N/NZL/617/Add.1通知文件(附件1)辦理。
二、紐西蘭於該國種子輸入健康標準(Import Health Standard:Seeds for Sowing 155.02.05,附件2,以下簡稱種子輸入標準)中增訂「種植用造粒種子輸入檢疫措施」,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僅限種子輸入標準附錄4(第167頁)所列紫花藿香薊(Ageratum houstonianum)等多屬(種)種子,得以造粒方式輸入。
(二)種子輸入標準1.9(2)所列Beta vulgaris等13項種子(第13頁)須由官方依指定方法取樣送紐國初級產業部(MPI)認可實驗室測試種子純淨度,且需符合種子輸入標準1.9(9)至1.9(11)等相關規定;如紐國檢疫人員認為有必要時,前述13項以外之種子仍需比照辦理。
(三)番茄造粒種子如係輸入做為根砧,無須在抵紐後進行種子純淨度測試。
(四)造粒種子於純度測試期間應置放於MPI認可設施中,直到實驗室測試報告完成。
(五)輸紐造粒種子仍應按其種類及生產國家別,分別辦理其他輸出入檢疫措施相關事宜。
三、近來紐國頻繁新增或修正種子輸入標準相關檢疫條件內容,業者輸銷種植用種子至紐西蘭前,請先向輸入業者確認紐國實際要求加註內容後,洽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站)辦理產地檢疫。
四、提供紐國最新版種子輸入標準參考網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plants/seeds-for-sowing/requirement-documents-for-importing-seeds-for-sowing/查詢相關檢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