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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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11年2月11日防檢四字第1111493199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111年1月28日編號G/SPS/N/NZL/679文件(附件1)辦理。
二、紐西蘭新增香蕉組織培養苗緊急輸入檢疫措施,摘述重點規定如下:
(一)香蕉組織培養苗輸往紐西蘭應符合紐國種苗輸入健康標準(Import Health Standard: Importation of Nursery Stock(155.02.06))第2.2.2節組織培養苗輸入規定(附件2、第32至第35頁);
(二)應事先申請紐西蘭輸入許可;
(三)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應加註「該批組織培養苗來自經檢測未罹染Bunchy top virus之母本」(附件2、第221頁)。
三、業者如有香蕉組織培養苗輸紐需求,請洽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站)辦理產地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