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09年7月14日防檢四字第1091494228號函辦理。
二、印方同意之旨述水苔(Sphagnum moss)檢疫處理條件簡述如下,並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加註:
(一)水苔於使用前經溴化甲烷燻蒸處理,並配合植株於輸出前進行益達胺殺蟲劑、免賴得殺菌劑及加保扶殺線蟲粒劑等廣效性藥劑處理;或
(二)水苔於使用前經熱水處理,並配合植株於輸出前進行前述3種廣效性藥劑處理。
三、輸出業者欲依前揭規定輸銷印方,請於輸出前洽印方申請輸入許可證,以利防檢局配合依印方輸入許可證之檢疫規定辦理輸出檢疫。
四、輸出業者如有旨述檢疫處理需求,請洽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站)辦理產地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