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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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11年6月10日防檢四字第1111494436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111年5月16日G/SPS/N/JPN/1021號通知文件(附件1)辦理。
二、自111年6月20日起,日本新增茄子(Solanum melongena)為香瓜茄嵌紋病毒(Pepino mosaic virus, PepMV)寄主,查日本現行PepMV輸入檢疫條件(附件2),係規範番茄等7種茄屬種子及37項繁殖用植株全部、部分(種子及果實除外),自33個國家地區(不包含我國)之輸入規定。旨述輸入檢疫緊急措施係新增茄子為管制種類,其檢疫條件及加註方式如附件3。
三、我國非PepMV發生國家,我國產寄主種子及繁殖用植株無須加註相關檢測內容,惟如產自PepMV發生國家地區之種子由我國輸出至日本,仍應符合日方檢疫規定,並依ISPM第12號規定辦理檢疫。
四、業者如有PepMV寄主植物及植物產品輸日需求,請洽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站)辦理產地檢疫。